兹有刘胜华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市太平镇猫子湖村的林权证(证号:2015第10号)遗失,林权面积:250亩,现声明作废并予以公告,申请人(声明人)刘胜华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
声明人:刘胜华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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