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0年中央农业(渔业)生产 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1-01-06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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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市遭受严重水灾,全市渔业受灾面积广,为支持做好渔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省厅2020年下达我市渔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根据鄂农发【2020】7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湖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渔业灾情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补助资金及补助方式

本次救灾资金支持对象是广水市春望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次渔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5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直接资金补助。

二、支持对象基本情况

广水市春望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1月成立,地址位于关庙镇老沟村,注册资金100万元。合作社是一家以现代生态农业为主的稻虾连作、稻渔连作农作物种植(水稻、小麦、油菜、花生)垂钓、采摘、观光休闲花、草、经济苗木、药材的种植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已流转田地1000余亩,山场500余亩,水600亩,解决本村就业50余人。

2020年6月27日晚至6月28日上午,广水市关庙镇遭遇特大暴雨侵袭,不到12个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在这种极端天气下,合作社510亩池塘养殖318亩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全部漫水,排水设施冲毁1127米,溢洪设施冲毁5处,池埂、田埂冲毁300余米,防逃设施冲毁1100米,养殖区的龙虾和鱼类全部被洪水冲跑,直接经济损失达315余万元。

三、资金用途

购买水产苗种;

渔业生产水毁设施修复;

四、资金补助流程

1、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及受灾图片和灾后恢复生产图片;书面申请需由村委会、镇(办)政府盖章,分管农业同志签字。

2、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救灾申请及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对受灾主体的灾后重建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救灾资料台账到农业农村局备案;

3、手续齐全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并及时上报受灾主体信息,积极组织指导受灾主体进行灾后复产

(二)确保资金安全

救灾资金体现国家对渔业生产主体的关心和关爱,务必规范安全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规范操作规程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农业农村局严格以受灾事实为依据,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要经市农业农村局党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经局党会集体研究讨论后,及时在广水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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