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7号)和《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水稻(小麦)全程、机耕、机种、机收(烘干)等农业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722-6232819 0722-6243026
附件:广水市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量核定汇总表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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