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2〕29号)及《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水稻(小麦)机耕、机插(播)、机防、机收(烘干),水稻集中育秧等农业生产全程或单项、多项托管服务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722-6232819 6243026
附件:广水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量核定汇总表.xls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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