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对农业生产受灾较重经营主体的救灾工作,根据受灾经营主体申报,经镇办审核,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市90家受灾经营主体进行补贴,现将补贴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232819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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