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和《广水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水稻(小麦)机耕、机种、机收(烘干)、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722-6232819 0722-62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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