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根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开展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96号)和《湖北省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种植水稻、小麦、油菜三类粮油作物,共分2024秋种小麦、油菜和2025年水稻两个阶段实施。
实际实施的25家主体上报应用新型技、种、机、肥种植水稻面积6.68万亩,截止10月27日,通过组建验收小组,按照面积核定、过程记录、主体申请、镇级理论测产、市级实地测产验收和审核公示的程序,已完成水稻测产验收,各实施主体单产水平均高于本区域平均水平,超过前三年统计单产平均值3.17%,平均亩产达到618.34公斤(验收报告已公示公告无异议)。
经讨论,拟对各主体申报面积6.68万亩,按照每亩30元标准进行奖补,共计奖补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1)。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5日-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地址: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航空北路203号,电话:0722-6232819)。公示到期无异议后,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附件:
广水市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奖补资金拟拨付汇总表(水稻).xlsx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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