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抗旱)资金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5】7号)文件和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灾情实际情况,以促进我市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防灾减灾(抗旱)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我市16个镇(办)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支持的原则,共实施农业防灾减灾面积8.6万亩;喷施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抗旱剂9.3万亩,共补助资金116.3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在广水市人民政府官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7天,公示如下。
附件:
广水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抗旱)统计表.doc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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