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广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和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工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办事处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其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辖区各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党支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经常性、系统性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常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三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中共广水市委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站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增强运行实效,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全办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人:韩楚强)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按照《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风险主要内容、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方法和处置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全面应用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全方位、各环节、全过程隐患有效排查治理。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人:韩楚强)
(二)突出整治3大行业。
1.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等场所及彩钢板、电动自行车、校外培训机构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高风险场所领域,落实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开展三年整治,督办整改一批严重、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二是民宗、教育、民政、科经、卫健、文旅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内容,推进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新兴产业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四是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五是全面推进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及力量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综治办 责任人:程胜国)
2.综合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深入开展综合交通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扎实做好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综合交通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办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目标。二是扎实推进应山街道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确保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全面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涉“两车”事故明显减少,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责任单位:交通旅游办 责任人:许明民)
3.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构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企业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二是宣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地方标准,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气瓶充装信息化可追溯体系,推动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四是持续开展游乐设施束缚装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五是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高电梯保险覆盖率,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六是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人:韩楚强)
(三)继续深化4项行动。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以高危行业企业中的在岗职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发放培训补贴的方式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培训主体责任,鼓励高危企业员工通过培训提升安全技能。
2.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每个专项检查的重点、难点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方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际效果。二是树立服务意识,推进检查与服务结合,开展“说理式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检查过程中组织专家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督促其履职尽责,主动整改消除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安全生产宣传行动。向全办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短信;利用报纸、广播、网络、户外广告屏、LED屏等载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充分发挥6232493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4.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动。一是积极参加安监系统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演练能力培训,掌握实兵演练、桌面演练的方法技巧,提高组织演练能力。二是探索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常态机制。按照“平时抓预案管理,战时按预案操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协调机构和救援队伍之间的关系,并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案演练。三是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着力推进5项重点工程。
1.公路桥梁消危工程。落实辖区公路桥梁消危责任,开展农村道路、背街小巷隐患排查治理,在危险路线设立警示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责任单位:交通旅游办 责任人:许明民)
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所。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0年,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责任单位:综治办、城建办 责任人:程胜国)
3.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提升工程。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辖区所有涉氨企业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责任单位:经贸办 责任人:聂惠)
4.工业商贸基础工作提升工程。指导辖区内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省级接入系统,明确各级在线监管职责,建立分级监督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经贸办 责任人:聂惠)
5.建筑安全整治工程。一是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提升空气质量。二是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机械设备专项整治,遏制施工常见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防垂直运输设备事故、防脚手架事故和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压实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城建办 责任人:程胜国 )
(五)重点开展14项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零售经营店(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 安监站 责任人: 韩楚强 )
2.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三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禁外地已淘汰且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落户。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推进安全设计复核五项制度落地;全面推广岗位“四知卡”(知岗位风险、知岗位责任、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知岗位应急处置)、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法、非常规安全作业清单管理法、重大事故隐患成因溯源制度;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制定涉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安监站 责任人:韩楚强 )
3.电力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序做好电力项目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提升区域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二是重点做好风电、火电、光伏等新能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全面开展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人:聂惠 )
4.城市燃气安全整治。一是推进全办城乡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施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和安全隐患闭环整治,提高全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领域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办燃气行业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城建站 责任人:程胜国 )
5.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对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以及环卫车辆定期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公园游乐设施和经营项目的检查和检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道路设施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上报道路交通各类病害。对破损、缺失的检查井盖,及时督促产权单位维修更换。加强道路维修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四是加强市容市貌安全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和景观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的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督促渣土公司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和渣土填埋点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五是加强规划执法安全管理,加大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适应城市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能力。(责任单位:城建办 责任人:程胜国)
6.工业企业安全整治。一是推进技术改造工程,实施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开展工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按要求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要场所有消防安全标志、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三是开展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淘汰工业技术落后、能耗高、职业危害严重、安全条件差的装备设备。四是督促企业编制企业火灾、爆炸、喷溅、中毒、窒息和灼烫等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经贸办 责任人:聂惠)
7.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依托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查,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四是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宣传《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的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人:韩楚强 )
8.商贸(成品油)安全整治。整治加油站油品装卸、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防雷设备装置等危险源监控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落实,健全完善规范统一安全标准要求。清查整治商贸物流、货物仓库存储不符合安全规范规定,存在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深入开展商业网点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人:韩楚强)
9.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指导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三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校车驾驶员管理,落实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实施精准监管、整治。五是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责任单位:卫计办 责任人:吴萍)
10.卫生健康安全整治。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解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开展医疗机构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卫计办 责任人:吴萍)
11. 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规范存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和物品。强化耐火等级低的建构筑物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等火灾隐患。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防火等级、加大防火间距。二是增设消防预警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强化消防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及时保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四是加强养老机构建筑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民政办 责任人:郭艳红)
12.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林区、旅游景点、居民点以及坟场、宗教民俗活动场所以及林田结合部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开展高火险期防火巡查,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应急准备。组织开展火灾应急培训和演练,保养维护好消防器械。四是科学安全扑救。要科学研判火场情况,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杜绝盲目近火追打,严防人员伤亡事故。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责任单位:农办 责任人:刘世文 )
三、进度安排
按照全办统一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印发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3个重点整治、4项行动、5项重点工程、14项专项整治共28个专项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是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通过推广工作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应急管理办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报应急管理办存档。
(二)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加快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等新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运用,建成全办风险感知网络体系,安全生产“数据库”初步形成,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应用系统全覆盖,实现对安全生产高危企业风险智能监测。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督查巡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督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应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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