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相关政策解答
  • 发布时间:2023-04-0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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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编号SJPF124213000000002023031300002办件的核查情况:经查,**宇于2022年6月30日毕业,毕业后于2022年8月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水市分公司招聘入职。2022年9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水市分公司在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是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政策于2022年10月份已补助到用工单位。(鄂人社办函〔2022〕22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故该用工单位已经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补贴已补助到用工单位。 办理人:王勤 联系电话:07226245337办理部门:广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办理时间: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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