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
(一)形势变化。根据国务院招商引资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相继出台,对我市现行招商引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造成很大影响,政策的空窗期导致企业在发展、扩能上停步观望,因此,培育市场主体、壮大主导产业、激励技改扩能刻不容缓。
(二)发展所需。前期我市聚焦实现新型工业化关键任务,出台了《广水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确定了“2542”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当前产业发展存在以下短板:一是产业基础不强。市场主体不多,整体实力不强,优质企业仍然偏少。二是产业链条不全,产业配套、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三是产业能级不高,大部分市场主体研发建设投入不足,创新驱动不够,难以形成“专精特新”潜力储备。工业发展、产业升级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因此,制定新的支持政策,激励企业发展势在必行。
(三)企业所盼。《关于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办发电〔2022〕3号)自执行以来,2022、2023年度分别兑现实体经济发展奖励2603.94万元、1968.44万元。2024年度政策执行受到影响面临空档,新落户企业和现有企业在进规进限、技改扩能、科技创新等环节多次咨询政策走向,均期盼我市出台新的政策支持。同时,周边部分县市地区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湖北省当阳市出台《当阳市支持工业和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4—2027年)》、夷陵区出台《夷陵区支持工贸和信息化企业发展奖励办法(2024—2027年)》。外省的有湖南省、广州市于6月份、7月份出台了招商正面清单及相关奖励政策。因此,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是稳定企业发展信心的关键之举。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2024年8月起,市科技经信局组织专班到企业调研并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在全面分析我市工业经济总量、产业规模、工业投资、重点产业等方面的基础上,充分梳理国家、省、随州市相关政策依据,广泛借鉴先进县市经验做法,反复论证修改数十稿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集相关部门讨论文件。12月13日,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科技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相关同志,赴宜昌市夷陵区考察学习。1月9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起草专班对政策进行逐条论证完善。1月11日,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再次对政策进行审议,最终确定了《广水市支持工业和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5-2027)》(讨论稿),2月7日,市政府九届七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拟定的《广水市支持工业和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5-2027)》共有5大项、18条,围绕我市税收贡献、工业发展(企业进规、产值提能、产值增速、投资技改、试点示范、信息化、民参军企业)、商贸流通(进限、商贸企业发展、老字号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对外开放(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参展拓市场、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拟定了具体的奖励措施。根据2024年预计完成情况,按照此办法奖励标准,预计奖励金额为27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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