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 23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 次会议上
广水市审计局局长 彭立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报告广水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勇于担当、聚焦主业、积极作为,着力提高审计质效、推动审计创新、做好审计 “后半篇文章”。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和91个部门预算执行、社保基金、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和3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执行情况如下:
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8,46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110,132万元,占预算的101.5%;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75,14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75,872万元,占预算的100.1%。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总收入660,39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10,132万元,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8,7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53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6,90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7万元,调入资金22,346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660,39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5,8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45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57,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各为101,851万元,当年实际基金收入和支出各为113,849万元(含省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当年收支平衡。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8,186万元,支出预算为233,794万元。当年实际收入完成227,959万元,为预算的99.9%,实际支出238,270万元,为预算的101.9%。收支相抵,当年赤字10,3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5,182万元。
2020年底,本级政府性债券余额为429,7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300,332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29,437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拨付行为,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但审计中发现还存在预算调整不规范、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资金出借回收不及时等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代编预算规模较大。财政部门代编项目支出预算有139个,金额138,868.16万元,占年初总预算26.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不规范。财政部门代编5个项目支出决算金额超年初预算555.9万元。调减经批复的年初预算项目8个,涉及金额1,590万元。
4.预算指标录入不及时。财政局代管的专项资金在收到资金文件后60日内未录入指标管理系统,涉及金额9,491.5万元。
5.超预算拨款9,852.27万元。其中: 7个市直预算单位416.94万元,12个镇办9,435.33万元。
6.部分财政代管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部门代管的专项资金31,734.09万元未及时拨付。
7.出借土地出让金,未办理借款手续,涉及金额153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
①上年结转资金未编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53个单位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只编制了当年收支预算,没有编制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②经常性项目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③未编制对二级单位补助资金的年初预算。2个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没有编制二级单位补助资金支出预算。
2.年中追加的支出预算指标使用率不高,年底结余较大。追加到15个单位的支出预算指标1,195.02万元(不含11-12月份追加数),截止到年底仅支出319.06 万元,年底结余未使用875.96万元,占追加指标的73%。
3.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截止到2020年底,10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28,741.93万元。
4.截止到2020年底,5个镇办出借给10家企业财政资金3217万元,逾期未收回。
5.“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1.65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35万元;5个单位会议费超预算8.36万元;4个单位培训费超预算41.2万元。
6.5个镇办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319.29万元。
7.1个部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7万元。
8.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①5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99.45万元。
②1个镇办土地征地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涉及金额3,559.40万元。
③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0万元。
④4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31.91万元。
⑤7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6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2个单位会议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3个单位培训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
⑥现金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备用金余额较大,未及时报账和清理;1个单位大额提取现金13.5万元;2个单位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7.95万元。
⑦原始凭证不合规。6个单位报销费用113.36万元,缺少会议审批、会议签到、工程验收清单、发票等附件。
⑧未按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1个镇办建设工程指挥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3任会计之间均未办理移交手续。
⑨未严格推行公务卡结算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供货商制度。1个镇办支付费用3.62万元未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而是付款给经办人员个人账上代为支付。
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台账信息不完整。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中存在部分患者的身份证号缺失。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款人与实际报销人不一致,涉及228人次。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①31人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有10人整改退保,退回资金124.92万元。
②养老保险经办单位之间因政策性移交,移交方未及时对转出人员停保,导致52人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整改21人,退回资金7.66万元。
③150人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有105人整改退保。
2.2名已死亡人员家属未及时申报丧葬补贴导致多领取养老保险金1.98万元。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监控不到位。1个镇办4个绩效目标设置不全,不能充分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
2.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①出借3家企业财政资金3,100万元使用绩效不高,存在回收风险。
②部分单位购置的设备闲置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镇办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未达标,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2019年,3个镇办3个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不达标,与2018年比水质呈下降趋势。
2.违法占地、非法采砂时有发生。2018-2020年,3个镇办境内非法占地4宗;1个镇办村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宗,涉及林地面积708㎡;3个镇办境内非法采砂7宗。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项目申报审批手续。15个项目未编制或未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
2.未执行开工审批程序。1个项目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文件、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建设;8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3.较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1个公路改建工程变更路面宽度和路面结构,未按规定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
部分工程勘察设计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进行招投标。
(三)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部分工程成本控制不严,增加管理费用1.22万元。
3.项目投资控制不严。2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控制施工图设计;14个新建、改扩建工程未按批复建筑工程安装费金额控制预算,涉及金额248.44万元;5个项目工程结算资金超立项批复,涉及资金45.24万元。
4.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备用金较大。1个财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最高时达到29.8万元,时间长达2个月;二是1个工程项目部超范围列支招待费0.5万元。
(四)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1.3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5.35万元。
2.10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3.6个工程项目超工期建设。
4.1个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5.5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五)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1个工程项目踏步沉降裂缝,预制板断裂,护栏基座未达到设计标准,塘堰踏步部分损坏,新建斗沟预制空心板部分断裂;4个工程项目存在走廊渗水,局部墙面涂料脱落等质量问题。
(六)工程效益方面的问题
4个工程项目完工29个月,仍未投入使用。
四、加强全市财政财务管理的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二是减少财政代编资金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优化定员定额预算标准,打足基本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改革、鼓励创新。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关注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看得懂、用的明、理得清。二是创新资金绩效评价模式,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制定财务人员培训长期计划,采取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务人员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到业务精通、政策熟悉。
(五)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防止屡审屡犯;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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