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水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9-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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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23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 次会议上

广水市审计局局长  彭立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报告广水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勇于担当、聚焦主业、积极作为,着力提高审计质效、推动审计创新、做好审计 “后半篇文章”。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和91个部门预算执行、社保基金、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和3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执行情况如下:

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8,46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110,132万元,占预算的101.5%;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75,14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75,872万元,占预算的100.1%。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总收入660,39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10,132万元,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8,7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53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6,90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7万元,调入资金22,346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660,39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5,8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45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57,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各为101,851万元,当年实际基金收入和支出各为113,849万元(含省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当年收支平衡。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8,186万元,支出预算为233,794万元。当年实际收入完成227,959万元,为预算的99.9%,实际支出238,270万元,为预算的101.9%。收支相抵,当年赤字10,3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5,182万元。

2020年底,本级政府性债券余额为429,7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300,332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29,437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拨付行为,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但审计中发现还存在预算调整不规范、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资金出借回收不及时等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代编预算规模较大财政部门代编项目支出预算有139个,金额138,868.16万元,占年初总预算26.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不规范财政部门代编5个项目支出决算金额超年初预算555.9万元。调减经批复的年初预算项目8个,涉及金额1,590万元。

4.预算指标录入不及时财政局代管的专项资金在收到资金文件后60日内未录入指标管理系统,涉及金额9,491.5万元。

5.超预算拨款9,852.27万元其中: 7个市直预算单位416.94万元,12个镇办9,435.33万元。

6.部分财政代管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部门代管的专项资金31,734.09万元未及时拨付。

7.出借土地出让金,未办理借款手续,涉及金额153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

①上年结转资金未编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53个单位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只编制了当年收支预算,没有编制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②经常性项目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③未编制对二级单位补助资金的年初预算2个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没有编制二级单位补助资金支出预算。

2.年中追加的支出预算指标使用率不高,年底结余较大追加到15个单位的支出预算指标1,195.02万元(不含11-12月份追加数),截止到年底仅支出319.06 万元,年底结余未使用875.96万元,占追加指标的73%。

3.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截止到2020年底,10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28,741.93万元。

4截止到2020年底,5个镇办出借给10家企业财政资金3217万元,逾期未收回

5.“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1.65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35万元;5个单位会议费超预算8.36万元;4个单位培训费超预算41.2万元。

6.5个镇办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319.29万元

71个部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7万元

8.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①5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99.45万元。

1个镇办土地征地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涉及金额3,559.40万元

③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0万元。

④4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31.91万元。

⑤7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6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2个单位会议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3个单位培训费决算数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

⑥现金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备用金余额较大,未及时报账和清理1个单位大额提取现金13.5万元2个单位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7.95万元。

⑦原始凭证不合规6个单位报销费用113.36万元,缺少会议审批、会议签到、工程验收清单、发票等附件。

⑧未按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1个镇办建设工程指挥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3任会计之间均未办理移交手续。

⑨未严格推行公务卡结算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供货商制度1个镇办支付费用3.62万元未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而是付款给经办人员个人账上代为支付。

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台账信息不完整。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中存在部分患者的身份证号缺失。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款人与实际报销人不一致,涉及228人次。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①31人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有10人整改退保,退回资金124.92万元。

②养老保险经办单位之间因政策性移交,移交方未及时对转出人员停保,导致52人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整改21人,退回资金7.66万元。

③150人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21年4月,已有105人整改退保。

2.2名已死亡人员家属未及时申报丧葬补贴导致多领取养老保险金1.98万元。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监控不到位1个镇办4个绩效目标设置不全,不能充分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

2.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①出借3家企业财政资金3,100万元使用绩效不高,存在回收风险

部分单位购置的设备闲置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镇办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未达标,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2019年,3个镇办3个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不达标,与2018年比水质呈下降趋势。

2.违法占地、非法采砂时有发生2018-2020年,3个镇办境内非法占地4宗;1个镇办村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宗,涉及林地面积708㎡;3个镇办境内非法采砂7宗。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项目申报审批手续15个项目未编制或未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

2.未执行开工审批程序1个项目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文件、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建设;8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3.较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1个公路改建工程变更路面宽度和路面结构,未按规定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

部分工程勘察设计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进行招投标。

(三)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部分工程成本控制不严增加管理费用1.22万元。

3.项目投资控制不严2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控制施工图设计14个新建、改扩建工程未按批复建筑工程安装费金额控制预算,涉及金额248.44万元5个项目工程结算资金超立项批复,涉及资金45.24万元。

4.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备用金较大。1个财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最高时达到29.8万元,时间长达2个月二是1个工程项目部超范围列支招待费0.5万元。

(四)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1.3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5.35万元。

2.10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3.6个工程项目超工期建设

41个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55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五)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1个工程项目踏步沉降裂缝,预制板断裂护栏基座未达到设计标准,塘堰踏步部分损坏,新建斗沟预制空心板部分断裂;4个工程项目存在走廊渗水,局部墙面涂料脱落等质量问题。

(六)工程效益方面的问题

4个工程项目完工29个月仍未投入使用。

四、加强全市财政财务管理的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二是减少财政代编资金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优化定员定额预算标准,打足基本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改革、鼓励创新。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关注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看得懂、用的明、理得清。二是创新资金绩效评价模式,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制定财务人员培训长期计划,采取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务人员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到业务精通、政策熟悉。

(五)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防止屡审屡犯;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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