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12-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审计局
  • 【字体:

——2022年11月23日在广水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广水市审计局局长  汪维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广水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的措施及推进情况

2022年9月28日,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水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审计重点突出,工作中敢讲真话、敢碰真动硬,查出了较多的问题,审计质量效果向广度深度拓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持续做好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风险防范、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质效,更好发挥经济运行“安全员”作用。二是进一步抓好全覆盖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审计的要求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做到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议,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参谋。三是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问责力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进度要求,细化问题整改清单,逐条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此,市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部署到位。10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7个单位分管同志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审计查出的有关问题,下发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梁晗鹍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局长汪维浩同志对整改的措施和方法作了具体安排,会议要求各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做实整改台账、严格整改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不折不扣的完成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整改措施到位。各部门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分类施策、分类整改、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整改过程中,审计部门各单位保持沟通,对整改事项中的具体细节进行指导和交流,确保了审计整改质量。

三是督办督促到位。审计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促和指导,听取了审计整改报告,查阅了相关佐证资料,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措施和效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和业务指导,促进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从总体上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都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问题持续推进。目前有10名工作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3人受到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2人受到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4人受到政务警告、诫勉谈话处分,1人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出台管理制度13项整改资金30301.71万元总之,在人大常委会强力推动下,本次审计整改取得圆满效果,审计问题整改过程真正成为各单位加强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过程,成为完善各项管理体制机制的过程,成为提升规范决策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审计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到位问题70个,占问题总数88%,已整改资金25973.26万元。

1.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市财政局改变预算编制方式,规范了预算调整程序,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当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关于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问题。市财政局在2022年将32个相对固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部门

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和违规调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照实际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未在汇缴结算户滞留,2022年1-9月入库非税收入13155万元。同时按上级要求正逐步移交部分非税收入到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据实征收入库。

关于预算资金拨入财政专户问题。市财政局已在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后将预算指标直接细化到单位,并建立了防止资金拨付到财政专户的预警机制。

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市财政局在审计查出3,073.27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全市各单位存量资金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目前已整合盘活存量资金6654万元。

关于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市财政局已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合理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按照预备费用途使用资金。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已拨付资金43.19万元,剩余资金已制定计划予以清理盘活。

关于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盘活使用57万元,拨付资金15.79元,拟拨付16.21万元。18所学校全部归还被挤占公用经费直达资金257.03万元。1个单位资金191.77万元,剩余资金依项目进度拨款。

关于一般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拨付滞留资金1800万元,3个单位已归还被挤占的债券资金324.07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结转结余资金未编入下年度预算、预算执行不到位、扩大开支范围、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9个单位加强了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了资金审批手续,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4个单位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2个单位收回超范围支出资金8.06万元。

关于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核减公务用车补贴标准,从每公里3.8元下调至2元,原结余资金用于2022年车辆更新。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和不规范、学校违规收费和违规报销、违规发放奖励性工资的问题8个单位已拨付项目资金500.59万元,归还挪用资金13.76万元,上缴或退回违规收费、违规发放资金65.34万元,调账归还书本费30.9万元。

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0个单位已完善了土地评估手续2件,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3.26万元,补登入账固定资产3415.28万元,在下一年度编制了相关资产购置预算。

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10个单位已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库集中支付和费用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一体化要求规范资金拨付行为,完善了审批单、签到表、验收清单等报销附件。1个单位已收回个人多报销差旅费0.45万元。

3.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1家医院已将6.6万元停车场出租收入上缴财政。2家医院和1个单位对停车场经营权进行了重新评估,其中1家医院已对外招标,中标价15.02万元是原合同价的7倍,另外2个单位待有关程序完成后将对外公开招标,同时均要求经营方定期报送停车收费数据和会计报表。

关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收缴个人违规领取的授课费0.2万元,已拨付项目资金257.11万元,整合资金39.89万元,完成了15个项目的验收、竣工决算、工程结算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了会务费报销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关于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广水供水公司已将欠缴、滞留的政府性基金14539.64万元上缴财政。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执行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支出,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关于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加大参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全员参保率,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开展扩面征缴工作。2021年1月-2022年10月,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32个,缴费92.18万元,同比增长48%。部分应保未保企业在2021年参保,并补缴保费7788万元,同比增长32%。

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市殡葬所已将未入账资金7.3万元和应收款项3.44万元入账,办理了对公账号收款二维码,完善了服务费减免制度,杜绝随意减免行为。上述问题市民政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不完善问题。11个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项目完善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关于项目开工时间早于议标时间和项目采购把关不严问题。1个单位已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采购程序,在今后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关于未按批复内容进行建设问题。1家医院以后将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建设。

关于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市城投公司、市旅投公司已分别从工程结算中扣减工程价款96.88万元和16.84万元。

关于资金滞留在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发挥应有效益问题。市卫健局已将全部资金使用完毕。

关于项目管理费超标准列支问题。市交通局已核减超标准列支的管理费17.24万元,资金由市公路局自行负担。

关于部分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未及时返修问题。市旅投公司已对相关问题全部整修到位,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7.34万元。

(二)因客观环境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正在进行整改问题4个,占问题总数的5%。

1.关于小额担保贷款逾期未收回问题。市就业局积极与放贷银行对接,加大追缴力度。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金问题。截至2022年10月,44个机关事业单位已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余下6个单位税务部门正在督办落实。

3.关于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直接开工建设和未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审核手续问题。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属于疫情期间应急项目,目前市二医院已取得土地证及原房屋竣工图纸,余下补短板项目市卫健局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完善相关手续;市消防大队已完成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正在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三)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整改问题6个,占问题总数的7%,目前已整改资金4328.45万元。

1.关于预算编制不均衡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适时提高事业人员待遇水平。

2.关于超预算拨款问题。市财政局已初步制定了新一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明确两级事权,划清各级支出责任,建立超调资金消化机制。

3.关于部分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到期未收回问题。市财政局已对6家企业其中破产清算企业2家、停产企业3家、经营不善企业1家全部依法提起诉讼2022年10月,收回资金25.11万元,拟收取抵债房产3套。

4.关于部分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问题。市财政局已通过预算安排、依法催收、死账核销等方式加大回收和消化力度目前收回资金3316万元。

5.关于农业保险政策覆盖不到位问题。目前农业保险已将水稻、小麦种植和生猪养殖纳入保险范围,但水产养殖及其他农作物因定损困难和没有政策支持,保险公司不予承保。市农业农村局已会同财政部门就水产养殖及其他农作物种植养殖保险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议。

6.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7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987.34 万元,短期无法清理的,各单位均制定了清理方案,分类施策逐步清收。

三、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系统不定期进行“体检”,不断扩大审计整改成果,做到“审计一点、震慑一片、规范一面”的效果。

(二)抓好持续整改,深化整改成效。现阶段,绝大多数单位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阶段性整改和持续性整改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对此,今年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建立重大审计问题“回头看”工作机制,适时组织整改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治理,确保问题整改完毕、全面销号。

(三)建立联动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审计部门将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关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在审计重点、发现问题、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环节上高效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逐步完善审计整改机制,落实好审计整改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服务好领导经济决策,服务好财政规范管理,服务好廉政作风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