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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广水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10-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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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广水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着力夯实基础、提升质量、锤炼队伍,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经济卫士作用。                      

一、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我市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683,909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683,909万元年终结余55,5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1,375万元支出181,375万元年终结余52,0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389万元,支出112,302万元当年结余25,0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862万元支出33,862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022年,市财政局未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编入当年预算

2.预算编制不精准。2022年,市财政局调整了85个项目预算金额,调整项目的数量和金额较大,预算编制不精准

3.代编预算规模控制不力、资金分配不及时。2022年,市财政局代编项目预算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预备费),占年初支出预算14%,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有所增加同时,代编预算全年未细化到部门占代编预算总量的67%。

(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3年5月底,2个单位滞拨2022年度专项资金

2.盘活资金未及时拨付到国库。2022年,市财政局盘活财政专户资金932.84万元未上缴国库

(三)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暂付款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指标未及时核减。截至2022年底,市财政未及时对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未及时核减6个单位盘活存量资金指标150.2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2021年,2个单位未将可以预见的资金编入年初预算,造成年初支出预算与当年实际支出分别相差1,390.51万元、120.62万元。

(二)主管部门未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2021年,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批复年度预算。

(三)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2020至2022年,8个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225.38万元未上缴国库。

(四)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20至2021年,13个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111.13万元用于人员待遇和日常办公经费;截至2021年底,1个单位未及时下拨村级卫生室建设资金和省级抗旱补助资金18万元,2个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滞留339.19万元,其中滞留在主管局282.1万元、滞留在使用单位57.09万元。

(五)扩大开支范围。2019至2022年,10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74.47万元。

(六)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2020至2021年,2个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物资、服务774.85万元。

(七)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审批、评估出租资产。2020至2022年,8个单位出租资产未报财政部门审批和第三方评估,直接对外出租。

2.无预算购置资产。2020至2021年,3个单位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情况下购置资产涉及金额47.14万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2020至2021年,6个单位新建和购置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793.49万元。

(八)财政资金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不平衡、当年养护任务未完成。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按照标准分配、拨付镇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8个镇办(开发区、景区、林场)资金拨付超过省定标准,11个镇办资金拨付低于省定标准当年未完成农村公路养护里程1373.8公里,占省下达任务的46%,且经省抽查次差路里程达48.39公里,占抽查里程14.75%

(九)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0至2021年,11个单位存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原始凭证不合规跨年度报账决算数据不完整、未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

1.学校执行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学籍管理政策不到位。2023年6月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大班额112个,超大班额31个。6所学校2023年春季违规招收借读学生1,884人。

2.民办学校学生控制数未达标。2023年春,广水市5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超出政策规定控制数3,964人(民办学校在校生不超过义务教育在校生5%)。

3.教师管理有待加强。截至2023年8月,市教育局及其直属二级单位长期借用教师4人,3所学校长期借用乡村教师182人;3所学校长期聘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代课教师49人;1所学校4名临聘代课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所学校11名教师从事学科教学与其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一致。

4.滞留挤占教育资金401.46万元。2021至2022年,市教育局滞拨某学校薄改资金38万元。3所学校及17个镇办中小学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支付一般债券利息363.46万元。

5.学校超额配备食堂员工。2022年底,1所学校应配食堂员工42人,实际配备77人,超额配备35人,超配率83%,侵害了学生权益。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临时占用林地12.61公顷,期满后未及时恢复。2018至2019年,经市林业局批准6处临时占用林地12.61公顷,使用到期后,2020年底未进行植被恢复。

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3亩。截至2022年底,蔡河镇基本农田0.3亩被1家公司非法占用。

3.无证开采矿山。某公司目前无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安全许可证开采矿山。

4.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停滞。1个乡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算846.5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3月31日,完工时间2023年3月31日,截至2022年底,实际投入资金200万元,因资金不到位,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5.断面水质不达标,水厂管网存在漏损。2020年和2022年太平镇响水潭村河流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郝点镇水厂管网漏损较大,漏损率达25%。

(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存在的问题

1.资金分配使用不严格。2021年,1个单位擅自改变7个村(社区)衔接资金使用方案,涉及资金169.12万元;1个单位改变通村公路资金分配方案,涉及资金 31万元;2个单位滞留衔接资金一年以上,涉及资金53.1万元。

2.部分项目运营绩效不佳。2022年,1个乡镇3个产业发展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向脱贫户分红,涉及资金1.8万元;1个乡镇鲈鱼养殖项目未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不明显。

(四)职工医保基金存在的问题

1.挤占职工医保基金。截至2022年底,离休及退役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挤占职工医疗保险基金622.39万元;2021年至2022年,广水市7家医院违规收费、目录外报销药品0.94万元。

2.职工医保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经抽查发现,2021至2022年共有10人低于当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标准缴费,少缴医保基金0.33万元;2021至2022年,6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医保卡仍在1家医疗机构及5家药店使用,涉及报销医保统筹基金0.43万元。

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市更新投资公司)在2021年经营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长期投资收益低。截至2021年底,市城投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1,851万元未见收益。

(二)抵入资产销售乏力。2014年4月,市城投公司抵入某开发商129套商品房,截至2021年底已销售27套,余102套房屋目前仍处于待销售状态。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21年底,市城投公司往来款余额19,857.67万元,未及时核对清理。

(四)报账手续不齐全。2021年,市城投公司报销设备款、租赁费、服务费等623.09万元,缺少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附件。

(五)未按规定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10月,市更新投资公司未将其名下三家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五、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项目申报审批手续2020至2022年,1个美丽乡村改造项目和义务教育13个60万元以上项目未立项,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

2.未执行开工审批程序2个项目在未开工备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环评报告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3.项目应招标未招标。2020至2021年,7个项目通过先施工后招标、直接发包方式规避招标。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合理、未按批复内容建设。2020年,1个治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和预算定额、适用税率编制招标控制价,截至2022年7月,该项目仅完成了2段建设内容,还有2段工程未实施。

2.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手续。2021至2022年,9个项目完工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手续。

3.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某项目计划建设3个安置区,建设安置房920户,截至2022年底,实际仅建成1个安置区,建设安置房300套。目前已完工的安置房建设工期超合同约定半年以上。

4.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施工。2020至2022年,5所学校将6个工程发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单位施工,涉及金额160.47万元。

5.合同签订不规范。2020年,1个乡镇与某公司签订的5份施工协议书均无承包人签字、未盖公章。

6.主体工程未实施。截至2021年底,1个乡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未实施,时间长达三年以上,涉及资金2,08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挪用建设资金。截至2022年9月底,某棚户区项目到位资金21,700万元(贷款资金19,000万元,财政资金2,700万元),已拨付使用9,333.22万元,随州市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平台公司)将剩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和偿还贷款利息,且该公司对项目的资金收支未进行单独建账和核算。

2.未按工程进度付款。广水市澴水监生店段治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前4期付款时未对现场实际工程量认真核实,而是根据合同工程量初步估算付款。

3.超标准支付代建费、监理费。广水市澴水监生店段治理工程超标准支付代建费0.79万元、监理费6.32万元。

4.超合同价付款。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杜家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和1所学校分别超合同支付工程款4.31万元和3.34万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回收使用机制,压缩一般性和非刚性支出,加大重点项目支出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风险防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对政府债务、平台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科学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等级监测工作,规范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提升平台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加,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行为,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指导,促进部门规范管理。加大对部门财政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推动完善部门内审机构,发挥内部监督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财经行为,完善“防未病”的各项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强化项目管理,促进政府投资高效推进。压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各项工程开工前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做好项目现场管理、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等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按进度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五)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着力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责任追究、通报震慑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程序,推动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组织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及时对整改效果进行再评估和“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审计整改的监督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广水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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