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二、抽查内容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2.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3.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三、抽查具体计划及方式方法
(一)抽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抽查,从录入的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比例
平台工程项目随机抽查项目数不少于交易总数的5%或抽查总数不少于40个项目。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业务力量,确保组织抽查工作时,不影响单位日常工作开展。要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组织抽查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四)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招投标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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