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4-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水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司发〔2024〕10号)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广双随机办〔2025〕1号)等文件要求,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做到“三个不查”,即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1、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领清单中的行政检查,明确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包括林木采伐和林地占用的行政检查)、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等2项抽查事项,建立清单,在检查过程中不得超出此范围,严格按照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进行检查。
2、建立维护2024-2025年“一单两库”,利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抽查对象库和抽查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3、监督检查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检查事项特点、专业繁杂程度,确定抽查数量、频次。对投诉举报多且经查属实,或者列入黑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异常的市场主体或项目,可以适当增加抽查数量。
4、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本次抽查工作,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抽查比例5%(包括林木采伐和林地占用的行政检查各抽查比例5%)、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对抽查对象少的事项抽查比例按100%。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5、抽查实施时间及检查方式
2025年4月-12月,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相关股室配合、协调,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情况移交局资源股处理,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广水市林业局2024-2025年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
广水市林业局
2025年4月2日
广水市林业局2024-2025年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实施时间 |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 被许可人(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 林木采伐 | 被许可人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情况,根据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实地核实采伐地点、面积、用途,与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弄虚作假骗取行政许可,是否存在越界采伐林木等违法情况。 | 5% | 现场检查 | 2025年4月-12月 |
林地占用 | 被许可人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被许可人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核实其使用林地的地点、面积、用途,与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内容是否一致。根据实地核查情况,确认被许可人是否弄虚作假骗取行政许可,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先行使用林地、越界占用林地、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林地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 5% | 现场检查 | 2025年4月-12月 | ||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 被许可人(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被许可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台账、执行林草种子质量、信用建设及“三证一签”情况。 | 10% | 现场检查 | 2025年4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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