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萍萍、张诗俊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深化宣传、推动共治等多维度举措,有力保障了广水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广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增加基层监管所人员配备。2020年以来,新招录公务员及退伍安置人员共31人全部被安排到基层所,充实一线监管力量;鼓励机关及城区监管所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2025年以来有5人主动报名到基层监管所工作。二是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年初在全系统开展2026年春节集训10天,累计参训人员48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机关课堂,累计开展25期,参学人员750余人次;选派骨干力量14人到市委党校培训学习;开展青蓝结对帮扶活动,结对14对28人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期,培训人员220余人次;开展食品安全快检技能培训1期,培训人员45余人次。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链条,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专项整治中,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在餐饮监管方面,压实平台责任,约谈第三方外卖平台,建立政企共治合作协议,倒逼平台落实审核责任。聘请外卖骑手26人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随手拍”反馈机制,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5期,形成部门严管、平台自律、骑手监督、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1.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针对提案指出的小作坊无证生产、“三无”食品、仿冒山寨食品、流通环节过期食品等突出风险,我局立足监管实际,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小卖部、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从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026年以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62家次,责令整改近400个问题,排查整改标签不规范、临期食品管理混乱、索证索票不全等隐患203个。
一是规范食品小作坊源头管控。落实小作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糕点、卤味、豆制品等散装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无登记证生产、标签缺失、原料来源不明等“三无”隐患。
二是靶向整治流通环节山寨、过期食品。以校园周边副食店、村级小卖部、流动摊贩为重点,重点排查仿冒知名品牌的“山寨”零食、过期预包装食品、来源不明散装食品,督促经营者建立临期食品专区,定期清理下架过期产品。依托12315投诉举报渠道,核查处置率100%。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与联合整治。会同公安、农业农村、卫健、镇(办)开展联合执法6次;组织集中销毁过期、假冒伪劣食品活动2次,形成警示震慑。
2.开展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
制定印发《广水市食品添加剂合规使用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以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为整治核心,紧盯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门店、学校食堂、夜市摊点、网络订餐商家等重点主体,围绕油条、豆制品、奶茶饮品、肉制品、糕点等高频消费食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监督抽检、宣传培训与规范指导。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6家,其中,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10家、餐饮服务单位及各类食品经营场所106家。开展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168批次(不合格2批次,属于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行政立案2件,并移送公安机关;组织培训食品安全员100余人次,排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隐患10个,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整改食品安全隐患10个,规范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企业5家,作出减量使用和抵制非法添加承诺的企业5家,有效遏制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食品原材料质量专项抽检行动。
针对原料质量不合格问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一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逐项核查食材进货台账、供应商资质、检验检疫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二是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联合农业农村、公安、卫健等部门,紧盯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劣质原料等违法行为。
重点针对瘦肉精、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开展检验检测,累计抽取肉类产品样品219批次,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及时排查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对抽检9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案件,移送农业农村局2件,移送公安局2件。
4.开展食品贮存及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紧扣食品储存安全核心标准,紧盯温度管控、分区存放、环境卫生、台账溯源四大关键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1)严格温湿度规范管控。
(2)规范仓储分区存放管理。
(3)强化环境卫生与设施保障。
(4)压实台账溯源主体责任。
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3家,整改问题117个。
针对食品运输环节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易出现冷链断链的特点,聚焦配送运输、冷链物流、末端配送全流程监管。
(1)规范冷链运输全过程管控。
(2)严把食品运输交接关口。
(3)强化末端配送监管。
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家,整改问题54个。
5.开展生产领域及餐饮环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厨房卫生“顽疾”,我局集中力量开展餐饮后厨卫生专项整治。一是推行“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重点检查背街小巷等监管薄弱地带,深挖后厨卫生死角。二是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餐饮单位后厨安装AI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后厨操作实时可视、违规行为自动抓拍。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抽检。对餐饮单位自行消毒的餐具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卫生指标,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单位,倒查餐具消毒企业资质,严把餐具消毒准入关。向卫健局移送2起餐具抽检不合格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000余家次,整改后厨环境卫生差、证照不全等问题400余个,依法下线违规商户近百家,立案查处100余起。全市近九成外卖商户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消费者可通过外卖平台实时查看后厨直播。
2026年以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6家次、食品小作坊检查47家次,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资质、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仓储卫生等关键环节,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项,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所有隐患均已完成闭环整改,整改率100%。
(四)深化宣传引导,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2025年9月市质强和食药安办印发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重点举措》的通知,2026年以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1.全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我市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地块共58个,优先监管地块1个,2026年以来共2处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检测均为未超标。未发现受污染地块及开发利用项目,也未发现地下水超标现象。2.从严从实抓检测。指导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3.5万余份,组织开展定量抽检674批次,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农产品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387批次,合格率为99.7%。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58批次,其中农产品416批次,不合格13批次,普通食品742批次,不合格3批次,均予以立案查处。全市共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21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共计178例,检测标本31份,阳性11例(均为沙门氏菌阳性),平均上报及时率为100%。开展水质监测36份,末梢水30份。
二是健全审查监管机制。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开展事前指导,事中帮扶,事后采取“三书一函”督促整改落实。2.建立食品储存监管机制,全市2026年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情况总体良好。3.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冷链物流运输监管,规范普通食品运输管理。对全市2家冷链运输个体户、3辆冷藏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普通食品运输车辆25车次。4.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等部门持续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质效。5. 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全市161所中小学“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部接入湖北省“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和“鄂食安”平台,实现后厨操作全程可视、实时监管、全域覆盖。
三是加强重点重点领域监管。1.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依托“鄂食安”平台,将全市615家入网餐饮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视野。检查发现问题467个,立案108件。2.严格落实网络直播节目日常监管要求,规范直播秩序。3.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四部门联合组建检查组,对全市学校食堂完成春季学期检查全覆盖。组织召开202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参训1505人次。对全体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监督抽考。4.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快速处置引导。删除管控食品安全舆情信息8条。
四是依法从严惩处。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2026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审理食品安全案件1件,判刑1人;市检察院办理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件,涉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市公安局刑事立案1件,行政执法立案26件,行政处罚24件,罚没财物共计8.4885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共办理食品案件173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方面,宣传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二)在食品贮存和运输环节,部门协作联动没有步入常态化轨道。
(三)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不规范;“三戴一穿”不落实,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过期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实施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落实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要求,开展全员轮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抽检规程、投诉举报调处、应急处置等内容。
(二)完善和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2.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3.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三)强化基础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市级资金,用于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配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镇(办)快检室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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