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殡葬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十里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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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殡葬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直部门党支部或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关于严明殡葬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随殡改发〔2023〕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办发〔2023〕3号)和《关于严明殡葬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广殡改发〔2023〕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保障我办全域火葬顺利实施,现就严明殡葬改革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广泛凝聚殡葬改革共识

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推动全办殡葬改革向绿色生态、低碳环保方向健康发展,确保2024年全办实现全域火葬目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履行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的应尽之责;要教育引导亲朋好友特别是直系亲属,自觉遵守殡葬改革各项规定;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殡葬改革工作。

二、坚持率先垂范,强化殡葬改革纪律约束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坚决做到“四个带头”,执行“六个严禁”规定。

(一)四个带头:一是带头执行全域火葬政策,并做好直系亲属工作,确保遗体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二是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去世后,提倡到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丧事,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三是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提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祭扫先烈。四是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现代殡葬理念,采取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及时劝阻制止逃避火葬、违规土葬等行为。

(二)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违规土葬、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二是严禁为应当实行火化的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三是严禁在城镇街道搭建灵堂、违规占道停尸治丧。四是严禁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敛钱财。五是严禁为本人及直系亲属建造“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六是严禁发生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知情不报、包庇袒护、弄虚作假等其他行为。

三、强化工作责任,保障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总)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执行殡葬改革工作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防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涉及殡葬改革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签订承诺书,坚决做到“四个带头”,认真执行“六个严禁”规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组织、人社部门在办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补助时,必须查验火化证明和骨灰进公墓安葬证明。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中共广水市十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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