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保护督察交办件(D2HB202109100049)整改情况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9-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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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组:

我局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2HB202109100049号件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D2HB202109100049号信访件,群众反映“广水市城乡镇刘岗村1组有家中型养鸡场,臭味很大,离居民区不到500米。”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9月11日,我局组织专班到陈巷镇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场调查核实了以上情况,并下达了《畜禽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书》和《畜禽资源化利用现场整改建议书》,要求该养牛场做如下整改:

1、鸡场内三个粪污收集池重新按标准建设,要做到防渗漏、防雨水、防气爆,于9月30日前完成。

2、清理三栋鸡舍粪槽内的粪污,整理鸡舍并消毒,于9月16日前完成。

3、清理鸡场内外的杂草杂物,于9月15日前完成。

4、及时清运收集池内粪肥至消纳田地,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完整的粪污消纳台账,农田施肥时要在24小时内翻耕,杜绝雨天施肥,长期坚持。

5、保持鸡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鸡舍内粪槽每两日内必须清理一次,长期坚持。

6、挖掘深坑,焚烧、掩埋、消毒处理死亡鸡只,此措施已立行立改及时完成,以后所有病死鸡只必须做无害化处理,否则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9月27日我局联合广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陈巷镇政府对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追踪核实,已整改到位,具体如下:

1、合作社已按要求新建三个标准化粪污收集池,共225立方米,收集池大小适合养殖体量,做到了防渗漏、防雨水、防气爆。

2、已清理完三栋鸡舍粪槽内的粪污,鸡舍外杂草杂物清理完成,鸡舍内外干净整洁,符合整改要求。

3、病死鸡已在广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焚烧、深埋、消毒处理。

4、鸡舍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以上整改措施长期执行,陈巷镇政府及陈巷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长期监管。

永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完成整改,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破坏和污染,该交办件具备销号办结条件。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暂无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我局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2HB202109100049号件已完成整改,交办件办结完成,已在市政府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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