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信访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020061)整改情况 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 发布时间:2021-10-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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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信访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020061)整改情况

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随州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D2HB202109020061)号件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反映“随州市广水市太平镇猫子湖村祠堂湾左申勇散养二十多头牛,毁坏农田,破坏市政道路,牛粪污染环境,无人敢投诉”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9月3日,我市组织专班到太平镇猫子湖村左申勇养牛场现场调查核实了以上情况,并下达了《畜禽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书》和《畜禽资源化利用现场整改建议书》,要求该养牛场做如下整改:

1.对牛栏现有残存的粪渣在9月4日全部清理干净,返田利用,冬季对存栏牛产生的粪尿要做到及时返田利用,做到零排放,全收集,全利用。

2.9月10日前,要新建5×3×2=30㎡尿液收集池;建造雨污分离设施;牛栏内和牛栏院内地面要全面硬化,建一处10㎡干粪堆积场。

3.放牧期间,要加强管理,确保不对农田和庄稼造成损毁。

4.要与消纳粪污的农场主签订粪肥消纳协议。

5.要建立完备的粪肥消纳台账,记载详细。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9月24日我市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太平镇政府对太平镇猫子湖村左申勇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核实,具体如下:

1.左申勇养殖场牛栏周边及栏舍内粪渣已全部清理干净,还田利用,粪污消纳台账记录清晰,完整。

2.新建尿液收集池一个,体积35立方米,干粪堆积场一处,面积11平方米,雨污分离设施完善到位,栏舍院内地面及门前路面已硬化。

3.左申勇已与农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

左申勇养殖场已完成整改,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破坏和污染,该交办件具备销号办结条件。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020061号件已完成整改,办结。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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