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举报非法个人回收倒卖医疗废弃物资,广水市武胜关镇杨家河村107国道口,门牌号鄂北大道169号;在广水市政府对姚文广非法个人回收倒卖医疗废物问题做出处理后,举报人来电又提出三个问题:1、当时跟医疗废物混装的生活垃圾是否也属于危险废弃物,应该封存;2、举报人看到姚文广目前仍正常进行经营活动,天眼查上显示仍为存续状态,为什么没有暂停他的经营活动;3、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是否会开听证会,作为举报人,能否到现场参加。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姚文广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按法律程序依法查处。
2、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医疗危险废物进行查封,在规范化处置前不能流失到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市生态环境分局已于2020年12月22日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随环广查(扣)【2020】01号)。
3、市卫生健康局待案件处理完,负责联系随州一片净专业处理公司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并对流出到社会的医疗废物进行追根溯源加强管理。
4、武胜关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2020年12月24日,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姚文广废品收购点14包115.5公斤医疗危险废物实施了查封,2020年12月30日,解除了查封扣押,由广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随州一片净环保有限公司对115.5公斤医疗危险废物实施了安全转运处置。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多次开展后督察,该废品收购点正常营业,现场均未见医疗危险废物(HW01)。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及个体门诊开展了医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清查,杜绝医疗危险废物流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政府、武胜关镇及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均组织人员现场进行了矛盾化解。该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姚文国向曾都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案的行政处罚,并重新做出行政处罚。经公开开庭后,曾都区法院驳回姚文国诉讼请求。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500元;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无追责问责。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完成整改、办结。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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