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水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件(编号77)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2017年底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目标任务等“五个到位”。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排查,对每一条河道的信息登记造册,落实“一河(湖)一档”户口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和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向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科反映。
联系人:张勤 0722-6884051
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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