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销号确认表
  • 发布时间:2021-12-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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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1.12.16

反馈问题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整改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2017年底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目标任务等“五个到位”。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排查,对每一条河道的信息登记造册,落实“一河(湖)一档”户口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

河长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上下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得到了统筹管理。

 

责任单位

主要领导

(签字)

 

以上编号交办件已完成整改,确认办结。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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