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承办的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X2HB202109280072)办结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站村2019年的风力发电项目产生的噪音,影响了该村湛某的土鸡养殖,致使该农户的养殖合作社倒闭。
二、核实意见
信访人反映“风力发电项目产生的噪音,影响了该村湛某的土鸡养殖,致使该农户的养殖合作社倒闭”事项,经现场调查核实,广水市我要吃兔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存栏蛋鸡1000只,养殖方式:白天散养夜晚入棚。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源位于广水街道办事处南站村母猪嘴山山顶的12、13、14号三个风电机组。分别距离广水市我要吃土养殖专业合作社直线距离780米、660米、670米。核查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为AY/HJ-2021-055),噪声检测结果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监测报告中噪声第32点位(湛大志家,同时是广水市我要吃土养殖专业合作社)昼间和夜间噪声分别为43.6分贝和39.5分贝,均未超过国家标准。
综上,我单位认定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4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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