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230036)办结 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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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承办的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2HB202109230036)办结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1.广水市五盛关镇杨家河社区169号院内姚某焚烧医疗废物垃圾,从2020年6月份先后在该处燃烧垃圾6次。2.广水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某干部隐瞒收缴的医疗废物的数量,查处力度不够,未采用《新固废法》进行处罚。3.姚某在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期间继续收购各种垃圾。

二、核实意见

1、信访人反映姚某焚烧医疗废物垃圾,从2020年6月份先后在该处燃烧垃圾6次的事项,经调查核实2020年6月6日下午5时左右,姚文广废品收购站因电线漏电引发火灾,镇政府、社区干部、消防队均到现场扑火,并作了善后处理。自2021年1月以来,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姚文广废品收购站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其有焚烧废料行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广水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某干部隐瞒收缴的医疗废物的数量,查处力度不够,未采用《新固废法》进行处罚的事项,经调查核实:①2020年12月23日,武胜关镇居民姚文国实名举报个体工商户姚文广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内存在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广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黄永斌第一时间带领李东波、汪小海等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现场发现的14袋,共计115.5公斤医疗危险废物(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废弃物)进行了查样进行查封(随环广查(扣)〔2020〕01号),并于2020年12月30日会同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将查封的115.5公斤医疗废物全部转移至随州“一片净”公司(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2021年9月24日至26日,广水市纪委监委对“广水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某干部隐瞒收缴的医疗废物数量”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举报人姚文国要求废弃输液瓶(33袋)同医疗危险废物一并查封,没有执法依据。②2021年5月18日,举报人姚文国因不满意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姚文广进行处理,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7月27日,曾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姚文国的起诉”。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姚某在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期间继续收购各种垃圾的事项,经调查核实2021年9月13日,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姚文广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1、对收购的物品迅速进行清理,禁止露天堆放;2、禁止收购医疗危险废物,一旦发现违规收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通知书》并未禁止其正常合法合规收购废物。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我单位认定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4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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