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对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力。
二、整改目标
清理整改广水市行政管辖区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源头管控,禁止辖区自然保护地内新建小水电项目。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2日)向广水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电话: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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