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3HB20240606007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广水市航空路督察巷30号,有一个违建的豆腐坊,生产污水乱排,异味严重,夜间作业噪声扰民。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要求该豆腐坊经营者在粉磨机脚加装橡胶减震垫片,调整黄豆粉磨工作时间,并在工作时关闭窗户,降低噪声和气味的排放,并要求豆腐店及时清运豆渣,避免因豆渣腐坏变质产生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加大对该豆腐坊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其生产废水全部排入下水道,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该豆腐坊已在主要噪声源(粉磨机)上加装橡胶减震垫片,并在粉磨操作时关闭门窗,封闭作业空间;采用封闭式容器储存豆渣,并及时清运,减少噪声和异味排放;生产废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至应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该豆腐坊加工污水乱排乱放污染环境的行为。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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