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3HB20240604003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投诉人对“随州市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站村的中电建广水十里风光一体风电场工程运行时长期噪声污染”投诉件办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检测时机是选择风力3级(微风),风电场属于低负荷运转,噪声结果不具代表性,当时诱导签字时称是做无损检测,属于欺瞒行为。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督促湖北广水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中电建广水十里风光一体化风电场工程对噪声敏感点附件#12、#13、#14号风机风电机组进行整体降噪处理。
2、委托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再次进行噪声监测。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湖北广水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中电建广水十里风光一体化风电场工程对噪声敏感点附件#12、#13、#14号风机风电机组进行整体降噪处理:(1)清洗风机叶片表面污垢、降低风阻系数;(2)检查螺栓紧固、润滑情况,减少叶片变浆时的噪声;(3)维护风机塔底散热风扇,减少日常运行噪声。
2、2024年6月随州维克异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SW【检】字202406004的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噪声居民点(信访人家敏感点)夜间噪声为42.8dB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夜间:45dB)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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