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X3HB20240518002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2. 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七组的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二厂)养殖污染严重,异味扰民。
1.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二厂(以下简称广水中粮二厂)隶属于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陈巷镇生猪养殖项目,地址位于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9日,注册地广水市陈巷镇刘岗村东正街,为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为饲料生产、销售;种猪、商品猪生产和销售。2022年12月8日,该公司更名为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现法人范本龙。
《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中粮广水市3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月6日由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随环建审〔2016〕2号)。2018年9月4日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11月20日出具验收结论并报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9年1月10日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验收资料进行备案(随环验备〔2019〕1号)。
广水中粮二厂粪污处理设施主要有粪污进料池、浓缩池、1级CSTR厌氧罐、2级CSTR厌氧罐、事故应急池(2万立方米)、3个沼液存储池(12万立方米)、沼液输送系统、沼气工程及深度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粪污量1600立方米,其中沼气工程处理400立方米,深度污水处理工程处理1200立方米。臭气治理主要采取物理法和生物法。物理法是控制猪舍排气口臭气,在猪舍四周用方管支架支撑防晒网﹢高压水雾喷淋,达到降低臭气浓度;生物法是在沼液存储池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处理后沼渣液全部用于农业施肥,深度处理水用于农业灌溉。其中沼渣液主要用于陈巷镇水寨流转土地471.47亩、陈巷镇虎弼冲村流转土地696.7亩及签订协议的广水市源源益综合生态种植有限公司1960亩土地作为有机示范基地进行综合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的要求。
(二)前期监管情况
2021年以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通过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厂开展多次执法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环保台账完善。2022年3月17日,广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周边流转的471.47亩土地地表水进行监督性监测,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相应限值。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先后4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均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21)、《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风险筛选值和相应限值要求。
1. 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5月21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就信访人反映相关问题到广水中粮二厂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养殖,存栏生猪3000头,该厂产生的原粪经密封管道输送至沼气站发酵处理,沼气系统及深度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养殖污水外排现象,查阅该厂环保管理台账,其养殖粪污做到全收集、全贮存、全处置。经查,正常情况下,该公司全年生猪出栏2.2批次,每批次出栏生猪出厂运输途中会散发一定异味,沼渣清理运输至农田施肥过程中也会散发一定异味。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养殖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异味扰民问题属实,该问题属于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1. 整改处理情况
1.该厂实施夜间生猪出厂,并严格执行进出车辆冲洗、消毒;
2.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严格按照沼渣液农业综合利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施肥作业,并在田头竖立宣传牌。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查处及问责情况。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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