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承办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编号:D3HB20240519004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D3HB202405190043号:(一)关于“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兴华采石场违法开采”问题。(二)关于“采石场矿区地址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更改成长岭镇万安村,但矿产证上的坐标还是在陈巷镇棚兴村”的问题。(三)关于“该采石场已停产,但采矿区未修复”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兴华采石场违法开采”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经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该矿山自到期当日我局通过设置路障和断电措施,完全杜绝越期开采,此后也对该企业开展定期巡查,至今路障完好无损,无开采销售情况出现,也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故信访人所反映“违法开采”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采石场矿区地址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更改成长岭镇万安村,但矿产证上的坐标还是在陈巷镇棚兴村”的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经调阅资料、现场核查、比对数据,广水市兴华采石厂位于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与长岭镇万安村交界处,故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三)关于“该采石场已停产,但采矿区未修复”的问题。
在该矿山企业停产到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并对该矿山企业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办通知书,督促该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前期,兴华采石厂已投入资金约300万元,对矿山的道路及其边坡渣堆清理、植树植草绿化,植草坪约18亩,种草籽约45亩,栽爬山虎约10亩,排土场顶部植草,外缘削坡修建排水沟(上宽0.45米、下宽0.3米、深0.35米)约310米,底部浆砌修建挡土墙(上宽1米、下宽1.5米)约650米,修复平整场地约65亩,道路边坡两侧已植草复绿。2025年5月,该企业组织人员对矿区内部出现损毁区域进行重新修复,故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三、整改处理情况
目前该处正在按照重新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对采矿区内部进行生态修复,对已修复区域强化管护。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该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办结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3日)向广水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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