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支体育用品球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1-13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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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15万支体育用品球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

建设地点:广水市十里工业园深圳锂电池产业园1号厂房

实际建设规模: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广水市十里工业园深圳锂电池产业园1号厂房,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5062.2m2,总建筑面积10124.4m2,拟建体育用品球拍生产线1条,年生产沙滩网球拍150000支。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关于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支体育用品球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随环广建审[2023]17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内容为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支体育用品球拍项目建设内容及批复中的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主要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喷漆、烘烤、涂胶、热压、热压成型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漆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各项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车间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厂区内管理,严控作息时间,厂区内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严格按规程操作等,均可有效减少人为而引起的噪声排放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边角料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收集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废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打磨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现场监测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有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检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要求;项目厂界上风向及下风向监测点位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结果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值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收集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建成后各废气、废水污染物、厂界噪声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有合理的处置途径,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自发布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反馈。

联系人:湖北澒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马*红

联系电话:1867238****

联系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办公室柯悦

联系电话:0722-6261448、 0722-702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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