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1次船舶防污染检查。
二、对辖区在册船舶进行日常检查,重点对船舶、船员证书、文书等证书、证件每季度检查1次,检查证书是否配备齐全,有无过期现象,船员配备等情况。
三、每月进行一次船舶逃避海事监管进出港登记报告。
四、针对水运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
五、对渡口、渡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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