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关于运用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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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民发〔2021〕7号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关于运用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局内设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全市民政系统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水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0日

全市民政系统关于运用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广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乡振组发〔2021〕1号)要求,为配合做好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高龄津贴政策落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项目及方法

1、综合保障性扶贫项目。按照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20年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登记享受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3项到人到户资金与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未享受的问题。

2、高龄津贴。将高龄津贴到人到户政策资金的2020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全市民政系统反馈问题线索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综合保障性扶贫项目60条。

1、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5条。其中:陈巷镇1条、余店镇7条、关庙镇1条、蔡河镇4 条、十里街道办事处2条。

2、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条。其中:马坪镇1条、余店镇1 条。

3、临时救助43条。其中:陈巷镇10条、关庙镇2条、骆店镇13条、马坪镇2条、十里街道办事处2条、太平镇2条、吴店镇3条、武胜关镇3条、杨寨镇3条、余店镇2条、长岭镇1条。

(二)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高龄津贴类 92 条。

高龄津贴92条。其中:蔡河镇13条、长岭镇8条、陈巷镇5条、城郊街道办事处5条、工业基地1条、关庙镇9条、广水街道办事处10条、郝店镇4条、李店镇4条、骆店镇1条、马坪镇5条、十里街道办事处3条、太平镇1条、武胜关镇5条、杨寨镇3条、应山街道办事处5条、余店镇10条。

三、主要任务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从2021年8月上旬开始,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至10月底结束。11月1日前,各镇办、工业基地民政办书面上报监督检查的专题报告。

1、加强宣传发动。市、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召开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市、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成立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市社会救助局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要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组织村(社区)对4个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配合线索核查复查。各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要积极主动参与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民政口问题线索核实要坚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坚决做到客观公正。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和市社会救助局要为核查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加强对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核查工作的指导和审核把关。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要单独建立区域内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项目的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向市民政局上报核查结果。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查否的问题线索按不低于20%以上的比例进行复核抽查,并将复核抽查结果报市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及时组织整改。各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要主动协调当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民政口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收集和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报请市民政局清退,对漏保漏救对象及时纳入,对违规资金及时组织清退。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和市社会救助局要加强对问题的综合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完善政策措施、堵塞工作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4、配合追责问责。全市民政系统要切实履行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高龄津贴落实的监管责任,对于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主动配合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组建全市民政系统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养老服务股和社会救助局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大数据监督检查和政策解读复核抽查工作专班。市级民政系统高龄津贴、综合保障的政策解释、对上汇报、横向协调和对下督促指导,由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局分头负责。

2、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民政办和局属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政口问题线索核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落实政策的长效机制完善到位。通过监督检查工作更好的推动民生政策在基层的落实、落地,促进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3、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统筹民政领域各类资源,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我市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

1、市民政局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民政局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政策解读复核抽查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1:

市民政局2021年运用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桥梁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明  昊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华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波林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鑫   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建东   市社会救助局局长

    雷  霞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吴克凡   市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陈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东、雷霞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市民政局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

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政策解读复核抽查工作专班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明  昊

组  员:李建东、李叶、熊梦杰

联络员:熊梦杰  177****8185

复核单位:吴店、郝店、蔡河、余店、关庙、工业基地

第二组

组  长:李华琴

组  员:雷  霞、吴克凡、夏子钦、

联络员:夏子钦  180****9037

复核单位:城郊、骆店、陈巷、太平、李店、杨寨

第三组

组  长:余波林

组  员:程登莲、王丹丹、邓雨卉

联络员:邓雨卉  150****8273

复核单位:应办、广办、十里、武胜关、长岭、马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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