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流程
  • 发布时间:2023-12-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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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年龄在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单位应当将本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2)申请人有权要求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3)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三、企业先行申报为见习基地,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见习基地据实申请见习补贴,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4张两寸蓝色登记照(16-24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毕业证);

4、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

办公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广安路24号

联系电话:0722-623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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