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拟撤销广水市卫校附属医院。现予拟撤销告知依法公告送达,拟被处罚对象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辩意见,联系话:0722-6238701,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广水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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