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局信息中心每季度统计一般对象参保人员前12个月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住院(含普通住院、外伤住院、生育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含自费费用及起付线等)超过随州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023年随州市居民可支配收入31482元)人员信息传递给民政局。
2、民政局下属社会救助局将上述人员根据参保地下发给各镇办民政窗口,由民政窗口联系村(社区)民政专管员录取患者家庭成员信息(子女、父母、夫妻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家庭收入状况,核查知情同意书,需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3、由社会救助局统一比对患者本人及家庭成员车辆、房产、银行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经营实体等10多项信息(认定期间死亡的,终止认定),符合要求的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并对外公示,不符合的注明原因,相关人员认定信息回传给医保经办机构。
4、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民政提供人员信息,将民政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医保系统上作特殊身份标识,起始有效时间12个月,在此期间此类人员按第四类医疗救助政策享受一站式救助(见文件)。
5、医保经办机构同时将民政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信息分发到镇办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由镇办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将名单下发到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帮代办身份认定前12月费用的依申请求助,由镇办初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复核后拨付。依申请救助报销金额计算:认定身份前12个月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住院(含普通住院、外伤住院、生育住院)累计总费用-自费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依申请救助起付线6000元,再乘60%的救助比例,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0元。
备注:依申请救助全程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