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计划
  • 发布时间:2024-04-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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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门诊慢特病认定和用药保障的通知》(随医保函〔202411文件精神,广水市医疗保障局拟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参保患者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保障范围拓展到部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二、配置计划

根据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门诊慢特病认定和用药保障的通知》(随医保函〔202411文件分配的资源配置计划指标,广水市2024年度第一批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配置计划共十家,分配如下:

(一)城区共4家。应办2家、广办2家。

(二)镇办共6家。十里办事处1家、长岭镇1家、杨寨镇1家、郝店镇1家、马坪镇1家、吴店镇1家。

三、工作步骤

(一)发布通知。近日将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广水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微信工作群公开发布《关于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由职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自愿于2024年4月19日前向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申报。

(二)成立工作专班。为统筹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准入工作,计划成立由医药服务管理股、待遇保障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基金核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工作专班。

(三)组织评估。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考评。根据《随州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随州市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随医保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在五月底前,对申报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职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广水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考核评分细则表》确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分值,由工作专班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实地量化专项考核评分。待遇保障股及待遇服务中心负责医保管理项考评、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管理项考评、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药品管理项考评、基金核查中心负责服务质量项考评,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考评情况汇总。

四、审核认定

考核结果报局党组,经专题会议集体审定后上报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医药服务管理股0722-624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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