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余店家旺超市销售的桃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3日抽自广水市余店家旺超市销售的桃子,抽样编号为NCP20421381488230477,经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29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XYZ202588),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该批次桃子共购进100斤,进价1元/斤,售价1.5元/斤,货值金额15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5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950元,罚没共计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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