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2)
  • 发布时间:2020-11-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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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余店家旺超市销售的桃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3日抽自广水市余店家旺超市销售的桃子,抽样编号为NCP20421381488230477,经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29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XYZ202588),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该批次桃子共购进100斤,进价1元/斤,售价1.5元/斤,货值金额15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5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950元,罚没共计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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