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豆粽子和蜜枣粽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0日抽自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豆粽子和蜜枣粽子,抽样编号为SC20420000488700536、SC20420000488700534,经检验,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8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SP3298、2020SP3296),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该批次红豆粽子共进货100公斤,货值140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食用无法召回;当事人该批蜜枣粽子共进货80公斤,货值112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食用无法召回。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并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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