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30)
  • 发布时间:2021-04-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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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蔡河万嘉惠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芹菜和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9日抽自广水市蔡河万嘉惠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芹菜和姜,抽样编号为XC21421381613300077、XC21421381613300079、XC21421381613300080,经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铅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BZF2101F073-0077、BZF2101F073-0079、BZF2101F073-0080),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16日购进茄子10斤,进价4.47元/斤,售价5.47元/斤;购进芹菜10斤,进价1.94元/斤,售价2.45元/斤;购进姜10斤,进价4.31元/斤,售价4.99元/斤。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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