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蔡河万嘉惠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芹菜和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9日抽自广水市蔡河万嘉惠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芹菜和姜,抽样编号为XC21421381613300077、XC21421381613300079、XC21421381613300080,经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铅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BZF2101F073-0077、BZF2101F073-0079、BZF2101F073-0080),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16日购进茄子10斤,进价4.47元/斤,售价5.47元/斤;购进芹菜10斤,进价1.94元/斤,售价2.45元/斤;购进姜10斤,进价4.31元/斤,售价4.99元/斤。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