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36)
  • 发布时间:2021-06-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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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个体工商户汪汝庆销售的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23日抽自广水市个体工商户汪汝庆销售的腊肉,抽样编号为DC19421300471700579,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19食0982),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2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该批次腊肉共购进15公斤,销售价为44元/公斤,货值金额66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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