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69)
  • 发布时间:2023-02-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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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7日抽自广水市群兴广场长岭超市销售的香芹,抽样编号为NCP22421381492833823,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2SNCP01257),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香芹共购进12公斤,进价为每公斤3.5元,销售价为每公斤3.98元,共销售7.87公斤,报销4.13公斤,货值金额31.3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31.3元,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31.3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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