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轻工百货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6日抽自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轻工百货店销售的豇豆,抽样编号为GZJ23420000003337297,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6月13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3GC03087),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47公斤,进价为每公斤7.4元,销售价为每公斤9.4元,货值金额441.8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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