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77)
  • 发布时间:2023-09-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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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应山召小卤一店销售的无骨鸡爪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9日抽自广水市应山召小卤一店销售的无骨鸡爪,抽样编号为XBJ23421381486933098,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6月16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12023E6401),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无骨鸡爪共计进货3公斤,货值金额407.2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07.20元,并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407.2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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