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6日抽自广水市鲜侬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抽样编号为XBJ23421381486933941,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6月20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12023E6919),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22公斤,进价为每公斤8元,销售价为每公斤9元,货值金额198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98元,并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198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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