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81)
  • 发布时间:2023-09-1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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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城郊阳光超市销售的芜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抽自广水市城郊阳光超市销售的芜湖椒,抽样编号为XBJ23421381486934218,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6月2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12023F5062),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芜湖椒共购进7公斤,进价为每公斤1.5元,销售价为每公斤1.99元,货值金额13.93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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