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08)
  • 发布时间:2024-08-0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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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翔瑞粮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徐家河湿地象牙粘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2日抽自广水市翔瑞粮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徐家河湿地象牙粘米,抽样编号为SBJ24430000004435113ZX,经检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5月21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A2024-03-J361475),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粘米共生产1000公斤,销售价为3.8元/公斤,货值金额380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并处罚款7600元,罚没款共计114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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