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应山鲜佰惠超市销售的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2日抽自广水市应山鲜佰惠超市销售的芒果,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33787,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5月16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06638),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芒果共购进9.85公斤,进价为7.6元/公斤,销售价为9元/公斤,货值金额88.65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做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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