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开发区大麦酒坊生产销售的大麦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8日抽自广水市开发区大麦酒坊生产销售的大麦酒,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34733,经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5月30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07767),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大麦酒共4公斤,销售价为12元/公斤,当事人无主观故意添加。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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