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益百家超市店销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7日抽自广水市益百家超市店销售的馒头,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37651,经检验,糖精钠项目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7月11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11018),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馒头购进1袋共40个,进价0.50元/个,销售价0.60元/个,货值金额24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8000元,罚没款共计8024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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