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22)
  • 发布时间:2024-09-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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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益百家超市店销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7日抽自广水市益百家超市店销售的馒头,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37651,经检验,糖精钠项目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7月11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11018),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馒头购进1袋共40个,进价0.50元/个,销售价0.60元/个,货值金额24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8000元,罚没款共计8024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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